一、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正校级:每人使用面积30平方米;
副校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正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副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科级及以下: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二、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一)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是指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和家具,包括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和家具。
对未列入本通知附件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当按照与各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购置。
(二)各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包括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以及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
(三)实物量标准实行双向控制:
1.按工作人员职级设置标准。工作人员按照校级、处级和处级以下三个级别进行划分。
2.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标准。单位编制数是指依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数。
(四)实物量标准是在兼顾各种需要情况下,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高数量限制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购置具有日常办公功能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和家具的,应当相应减少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数量。
(五)价格上限标准是购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的价格上限,应当在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节约经费开支,尽可能购置国产、节能、环保的产品。
(六)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当继续使用,以充分发挥设备和家具的使用效益。
附件:1.关于标准的补充说明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行政办公家具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附件1:
关于标准的补充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学校具有独立人事编制的各单位。产业单位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施行前已经超标购置且可以继续使用的家具设备,应继续使用。待正常报废后,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正常更新购置。
三、各行政单位如因特殊业务,需要按照国家、行业专门配置标准配置设备的,报学校领导审批,按其规定标准执行。
四、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因规定技术指标无法使用、损坏无法修复、使用成本过高等需要提前报废的资产,应当经有关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鉴定,并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本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学校将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对标准做适时更新和调整。
六、本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七、违反本标准规定超标购置资产的,依据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资产使用人的责任。
八、本标准自2015年 1月1日起试行。
九、本标准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价格上限标准 |
实物量标准 |
使用年 限标准 |
台式电脑 |
5000元/台 |
1台/人(涉密电脑、外网电脑经批准另行配备) |
单位台式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8年 |
笔记本电脑 |
9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总数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外勤单位可增加笔记本电脑数量,但应同时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电脑。 |
8年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激光A3幅面 |
7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打印机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8年 |
喷墨A3幅面 |
2500元/台 |
针式A3幅面 |
2500元/台 |
激光A4幅面 |
2000元/台 |
按需要配备 |
针式A4幅面 |
2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喷墨A4幅面 |
1500元/台 |
票据针式打 印机 |
3000元/台 |
按需要配备 |
|
6年 |
传真机 |
25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
6年 |
复印机 |
25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 |
6年或复印35万张 |
速印机 |
30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仅限于独立发文或保密业务要求的单位 |
6年或复印35万张 |
扫描仪 |
2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 |
6年 |
碎纸机 |
1000元/台 |
有保密业务要求的单位按需要配备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 |
6年 |
照相机 |
卡片机 |
1500元/台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需专项审批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 |
8年 |
单反套机 |
7000元/台 |
摄像机 |
9000元/台 |
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审批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 |
8年 |
投影仪 |
15000元/台 |
无特殊工作需要不予配置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 |
8年 |
空调 |
1P |
2000元/台 |
房间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
按照1台/房间配置或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总价控制。 |
8年 |
1.5P |
3000元/台 |
房间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
2P |
4000元/台 |
房间面积按25-35平方米 |
3P |
5000元/台 |
房间面积按35-55平方米 |
5P |
8500元/台 |
房间面积超过55平方米 |
|
|
|
|
|
|
|
注: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按编制人数计算。
附件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资产名称 |
价格上限标准 |
实物量标准 |
最低使用 年限标准 |
办公室家具 |
校级干部办公室 |
正厅18000元/间, 副厅15000元/间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文件柜1组、沙发茶几1套、其他。 |
长期使用 |
处级干部办公室 |
正处8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钢制文件柜1套/人、沙发茶几1套、其他。 |
长期使用 |
副处60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钢制文件柜1个/人及其他。 |
长期使用 |
科级及以下人员办公室 |
3500元/人 |
办公桌椅1套/人、客人座椅每室2张、钢制文件柜按需配置及其他。 |
长期使用 |
会议室家具 |
80平方米以下(含80平方米)会议室 |
8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长期使用 |
80平方米以上会议室 |
600元/平方米 |
接待室家具 |
700元/平方米 |
按使用面积配置 |
长期使用 |
注:本表中所列“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办公家具的,应当继续使用。
附件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行政办公家具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职级 |
类别 |
名称 |
配置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 |
校级 |
家具 |
办公桌椅 |
1套/人 |
正校18000元/间 副校15000元/间 |
班前椅 |
2把/人 |
六~八门文件柜 |
1组/室 |
沙发、茶几 |
1套/室 |
设备 |
台式计算机 |
1台/人 |
5000元/台 |
A4打印机 |
1台/室 |
2000元/台 |
正处级 |
家具 |
1.8米办公桌椅 |
1套/人 |
7000元/间 |
三门钢制文件柜 |
1个/人 |
沙发、茶几一套 |
1套/人 |
设备 |
台式计算机 |
1台/人 |
4500元/台 |
A4打印机 |
1台/室 |
1500元/台 |
副处级 |
家具 |
1.6米办公桌椅 |
1套/人 |
5000元/人 |
二门钢制文件柜 |
1个/人 |
桌前椅 |
1张/人 |
设备 |
台式计算机 |
1台/人 |
4500元/台 |
A4打印机 |
1台/人 |
1500元/台 |
科级及以下 |
家具 |
1.4米办公桌椅 |
1套/人 |
3000元/人 |
二门钢制文件柜 |
按需配置/室 |
设备 |
台式计算机 |
1台/人 |
4500元/台 |
A4打印机 |
按需配置/室 |
1500元/台 |
注:1.家具尺寸应当与办公面积相协调,可根据实际需要降低配置标准。
2.实行集中办公的单位,家具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但不得超过价格上限标准。
3.设备类资产使用年限不低于8年,家具类资产应当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