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小科普:国有资产小知识(三)
2024年05月28日  点击:[]

引言: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梳理了学校日常资产管理小知识、业务流程、注意事项等管理要点,结合资产管理制度,以专题形式,不定期发布国有资产管理科普小知识,让大家更加熟悉了解相关业务内容。


国有资产小知识(三)

问:学校资产配置的方式有哪些?

答:资产配置的方式有购置、自建、自制、调剂、接受捐赠等。

1.学校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自建、自制形成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办理资产移交,依据相关凭证或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校内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应进行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4.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等方式形成的各类资产属国有资产,应办理入账手续。


问:学校资产配置应坚持怎样的原则?

答:学校资产配置应坚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节俭高效、从严控制”的原则。

1.学校资产配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明确配置标准的,应当加强论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2.学校根据发展需求,以资产存量为依据,对纳入财政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的资产,分别编制基本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支出年度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增支事项外,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提出申请,按财政预算一体化要求或预算审定程序报批。

问:学校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答:1.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编制资产配置及政府采购预算,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

2.预算经省财政厅批准后,其中所列的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学校配置资产的依据。


信息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2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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