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小科普:通用办公类资产采购要求
2024年07月10日  点击:[]


引言: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梳理了学校日常资产管理小知识、业务流程、注意事项等管理要点,结合资产管理制度,以专题形式,不定期发布国有资产管理科普小知识,让大家更加熟悉了解相关业务内容。

通用办公类资产采购要求

一、日常通用办公设备采购要求

日常通用办公设备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各单位无自主采购权限,必须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要求执行,结合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具体采购流程和要求为:

1.落实采购经费:根据“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的要求,必须明确拟采购的办公设备使用的经费及额度。额度≥10万元,需要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2.采购审批:经本单位批准后,填写相关资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审批,填报的资料要求为:

(1)<10万元,根据《关于加强执行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要求,填写附件3;

(2)≥10万元,根据学校集中采购要求填写《仪器设备类采购申请表及需求书》。

3.采购执行

(1)<50万元,由国资处(招采办)综合采购科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审批备案后,在陕西省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2)≥50万元,由国资处(招采办)综合采购科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审批备案后,委托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执行。

备注: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审批具体要求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仪器设备管理科:029-82202312;通用办公设备采购具体要求咨询国资处(招采办)综合采购科:029-82201427。

二、日常通用办公家具采购要求

日常通用办公家具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各单位有部分自主采购权限,结合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具体采购流程和要求为:

1.落实采购经费:根据“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的要求,必须明确拟采购的办公家具使用的经费及额度。额度≥10万元,需要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2.采购审批及执行:经本单位批准后,填写相关资料报国资处资源配置发展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执行。具体为:

(1)<3万元,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2)≥3、<10万元,由各单位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内分散采购指导意见》自行组织实施,但须按照国资处要求填写《家具类资产零星分散采购备案表》(见本网站下载中心)。合同额≥5万元的,还需按照国资处(招采办)要求完成分散采购备案;

(3)≥10,使用单位填写《家具及其他类采购项目申请表及需求书》(见本网站下载中心),提交国资处审核后,由国资处(招采办)综合采购科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备案后实施采购。其中≥50万元的,必须委托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执行。

备注:通用办公家具购置审批具体要求咨询国资处资源配置发展科:029-82202830;通用办公家具采购具体要求咨询国资处(招采办)综合采购科:029-82201427。


信息来源:

1.《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陕政办函〔2020〕98号)

2.《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陕财办采〔2021〕18号)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21〕78号)

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内分散采购指导意见》(西建大〔2021〕77号)

5.《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自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西建大招采〔2022〕3号)

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家具管理办法》(西建大〔2017〕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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