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科室工作,统筹安排科室工作任务;

2.根据国资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草堂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工作;

3.负责国资处草堂校区资产管理业务工作协调,综合处理相关处室、院系事务;

4.接受草堂校区管委会的领导,与其他常驻部门共同行使监督委员会职能,对草堂校区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检查、监督工作;

5.负责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房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6.负责公房出租用途及布局的统一规划,组织公房出租相关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形成相关意见;

7.负责编制年度公房出租计划,向教育厅、财政厅办理公房出租报批或报备审批手续;

8.负责公房出租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

9.负责组织公房出租评估机构的统一遴选、委托,开展市场租金评估工作,拟定出租租金方案;

10.负责统一组织公房出租的核定、招租工作;

11.负责公房出租的物业管理、修缮、消防、公房土地税费、城市管理等费用的预算编制;

12.负责公房出租信息化建设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

13.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公房出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纠纷;

14.负责处内各类综合性方案、通知、请示、报告、总结的起草以及来信来访的受理、转达和跟踪督办等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草堂资产办主任:张波

联系电话:8902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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