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租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制度,负责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房租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2.负责公房租用用途及布局的统一规划,组织公房租用相关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依据审批意见开展公房租用相关工作;

3.负责编制年度公房租用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公房租用报批或报备审批手续;

4.负责校内科研周转用房、产业用房以及对外出租用房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

5.负责组织公房租用评估机构的统一遴选、委托,开展市场租金评估工作,拟定出租租金方案;

6.负责校内科研周转用房、产业用房的核定,以及对外出租用房的统一招租工作;

7.负责统一拟定校内科研周转用房、产业用房协议以及对外出租用房租赁合同制式文本,并统一签订;

8.负责公房租用的物业管理、修缮、消防、房屋土地税费、城市管理等费用的预算编制;

9.负责公房租用的台账管理,合同执行、使用检查、退(转)租、物业委托等动态运行管理;

10.负责与财务核对公房租用协议、合同账务往来,收支情况;

11.负责公房租用协议、合同终止后房屋的回收并纳入公房统一管理;

12.负责公房租用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3.负责公房租用信息化建设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以及系统数据维护、更新;

14.负责接受政府部门或学校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公房租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审计,并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15.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公房租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法律纠纷;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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